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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玻石 日期:2009年12月25日 访问次数:

 

 

中玻协[2010]1

关于开展全国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协会“实施名牌战略,建设日用玻璃强国”的战略方针,引导日用玻璃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日用玻璃行业的社会知名度、提高行业名牌产品的美誉度、忠诚度,进一步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各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决定精神,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决定在全行业内开展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凡是协会会员单位且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2、企业关心行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对行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3、企业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参加行业产品质量年检、质量抽检,在近两年的行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各项指标全部合格,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保持质量稳定可靠,得到消费者和用户的普遍认可;

    4、企业在行业(生产同类产品)中处于排头兵,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且有持续发展的后劲;

    5、年销售额、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6、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清洁生产水平居行业前列;

    7、产品按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

    9、企业自愿参加。

二、评价体系方案

   (一)十强企业的评价原则

为了公正、公平的选出全国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突出 “强”字, 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参加评选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1 、具有较大的经济规模

     2 、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

     3 、具有较强的发展内涵

     4 、具有较好的成长势头

 (二)“十强”评价方法

     1 、指标选项

为了使各企业情况具有可比性,并更加客观地对参加企业进行评价,本评价体系采用4 + X 模式.其中4 表示4 项主要指标:

   ( l )  主营业务收入,

   ( 2 ) 利润总额

   ( 3 ) 产值利税率

   ( 4 ) 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

X 表示增加的备选指标:依据各自行业特点不同,可将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出口额等作为增加的备选指标,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不同,每个指标将设不同的权重,最后加权得出每个企业的得分,根据企业的得分产生行业十强企业。

     2 、权重设置

    ( 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多少不仅能体现企业产品销售情况,也能够体现企业经济规模的大小,此项指标权重设置为0.6

    ( 2 )利润:利润的高低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盈利水平的高低,此项指标权重设置为0.15

    ( 3 )产值利税率:企业的发展内涵包括品牌价值、对社会所做贡献、企业竞争力等方面,为了便于衡量,采用产值利税率对发展内涵进行量化,此项指标权重设里为0.15

    ( 4 )工业总产值增速: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能够客观的反映企业成长性,此项指标权重设置为0.1

     3 、评分模型

十强企业的评价拟采取加权评分的方法,具体模型如下: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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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S 表示企业得分

2 αi表示第i 个主指标权重

3 Ai 表示第i 个主指标得分

本次评价拟先采用4 个主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增加的X 备选指标进行计算时,权重将另行调整。

(三)十强评价的分类

1、行业综合十强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评价要求,结合本行业具体情况组织评价;

2、行业专项十强包括玻璃瓶罐、玻璃器皿、玻璃仪器、水晶玻璃、玻璃艺术、玻璃模具机械、耐火材料等。

三、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

采取公开推荐、自荐,会员企业自愿申报、以资料数据和实际状况为依据、专家考评,舆论跟踪监督。

  (一)各申报企业按规定要求填报“中国日用玻璃十强企业申报表”,申报表的电子版请尽快与协会会员部联系索取;

(二)协会负责对申报企业数据进行审核和校验,并按评价模型进行计算打分。

(三)根据计算结果,由协会组织专家评议,评出行业十强并向中轻联推荐。

四、评价工作的要求

(一)全国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评价是行业工作的一件大事,望各会员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并严谨认真、齐心协力把此项工作做好。请各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0 115日前报送到协会会员部;

(二)评选十强企业要有翔实的事迹材料,材料要真实可靠,文字简洁明了,事迹重点突出。请于2010 30日前将资料和申报表数据资料报送到协会会员部,同时以电子版发送cnagi@126.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申报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时间,否则视为无效。

(四)上报报表中的数据要有统计部门、税务部门、海关统计部门的相应证明材料。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联系部门: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会员部

人:薛实  张鹏

联系电话:01065267876, 65227453

    真:01065248399

电子邮件:cnagi@126.com

 

 

 

 

中国日用玻璃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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