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委 会
常务工作部

基本情况


  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于1988年11月正式成立的拥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日用玻璃行业主要由玻璃包装容器、日用玻璃器皿、玻璃仪器、特殊用玻璃制品、保温容器、工艺及水晶玻璃制 品、人造宝石;配套专用玻璃模具、玻璃机械、专用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坩埚等行业组成。有团体会员500余家,协会 下设11个专业委员会和技术经济信息部,另设有玻璃仪器标准化中心、玻璃搪瓷标准化中心、玻璃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玻璃搪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协会办有《中国日用玻璃信息》刊物(月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指导下,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2、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技术、经济、社会问题,提 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国际行业信息,创办刊物、开展咨询;
4、组织展览会、展销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开展招商和产品推介等活动;
5、制定本行业推荐性行业标准、质量规范,参与制定本行业的国际标准,开展行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工 作,推荐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6、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组织产品市场建设;
7、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8、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9、参加政府组织的影响行业利益的各项听证会,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向 政府或司法、仲裁机关提出诉讼立案申请,保护行业安全;
10、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联系同行业国际行业组织,参加其活动;
11、经法律法规授权与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行业统计、公信证明, 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和职业资格审核、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论证等工作;
12、监督会员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 不正当竞争,有欺诈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采取警告、业内批评、通报批准、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 措施,可以建议有关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对本行业非会员单位的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13、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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